中际旭创: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23-095
(相关资料图)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0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8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8 日上午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6 人,代表股份 239,883,15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29.87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116,357,059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4.49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7 人,代表股份 123,526,09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15.386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3 人,代表股份 76,169,33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9.487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465,019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307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40 人,代表股份 73,704,31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1806%。
有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合计行权 1,614,700 股,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行权 249,750 股,该等股份已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票登记手续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公司股本总额由 800,961,788 股变更为 802,826,238 股,注册资本相应由 800,961,788 元
变更为 802,826,238 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公司法》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
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
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231,919,2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6801%;反
对 7,601,0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1686%;弃权 362,90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205,37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5444%;反对 7,601,0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1%;弃权 362,90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64%。
表决结果:同意 231,197,52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792%;反
对 8,321,7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3.4691%;弃权 363,904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483,69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8.5969%;反对 8,321,72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253%;弃权 363,904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778%。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到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夏朝阳、战淑萍、成波及屈文洲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
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12,576,972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1,826,514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13,427,462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2,677,004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13,864,299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3,113,841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13,496,254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2,745,796 股。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到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刘圣、王晓东、王晓丽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五届董事
会成员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08,246,245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67,495,787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13,301,916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2,551,458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13,709,759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2,959,301 股。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到期,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股东大会选举戚志杰、戴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第五届监事会任
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11,615,832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0,865,374 股。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213,695,697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72,945,239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龙博律师事务所张圣瀑律师、赵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
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查看原文公告